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0/10/22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象山县农机局,杭州湾新区农业农村办公室、东钱湖管委会经发局、高新区管委会经发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1年数字农业应用推广基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0〕326号)转发你们,望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研究农业农村部《通知》内容,并搞好宣传工作,及时将相关通知精神传达到属地相关农业企业,要认真做好本地符合《通知》附件中申报指南要求的项目谋划工作。
二、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建设主体开展项目可研编制、项目代码获取、前置条件完善等工作,及时组织开展县级可研初审,并上报。
三、局属有关行业处室和事业站要根据行业指导要求,对本行业内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项目建设主体加强工作指导,提出项目建设技术指引和规范以及项目建设方向,协调解决企业在项目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四、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排定时间表,及时完成2021年数字农业应用推广基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申报文件资料报送市局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20日,材料包括项目可研文本及附件、项目统计清单、项目立项请示文件等。
联系人:徐晓彬,联系电话:89186656.
附件: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1年数字农业应用推广基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1).pdf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8日